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13岁女孩卖掉妈妈金项链”一事,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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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深夜,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2026年10月22日,接到市民关于某金店收购金项链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核查,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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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儿卖掉妈妈两条金项链
妈妈要求金店原样返还
此前,江西新余一家长反映,金店未经其同意回收了自己13岁女儿出售的两条金项链,并将金项链当场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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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母亲称,两条项链估计价值1万多元。她表示,女儿正在读初二,自己不会同意熔化项链,要求店家原样返还。
涉事老凤祥银楼(恒太城店)工作人员称,店方曾提出联系家长,但女孩称项链是母亲给的,不用联系。
律师:女孩卖金项链行为无效
店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封面新闻报道,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13岁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两条金项链价值上万属大额贵重财产,根据年龄和智力判断,出售金项链明显超出女孩可以独立处置的范围。因此,该女孩出售金项链的行为无效。
女孩出售的金项链已被熔化而不能返还,女孩母亲要求店家原样返还金项链无法实现,但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店方折价补偿,结合首饰实际价值予以认定。
林小明律师认为,金店作为黄金回收专业主体,面对未成年人处置贵重首饰,不能以孩子一句“不用通知家长”就免除核实义务,仅仅口头询问而没有完成对监护人的真实确认,未尽审慎义务,应依法承担折价赔偿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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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不久前,天津宝坻法院也曾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变卖黄金首饰纠纷案。
13岁初中生偷偷拿走母亲的黄金首饰,自行前往金银回收店铺变卖。母亲发现后要求店家返还黄金,但店家认为双方自愿交易,拒绝归还。法院审理认为,13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黄金属于贵重财物,处置此类物品超出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最终判决买卖行为无效,店铺需要赔付黄金对应的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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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媒体评论称——未成年人贵重物品交易,审核标准只该从严,绝不能降格。金店明知顾客为未成年人,且事关大额交易,更应绷紧风险这根弦。核验身份证、确认监护人意愿,这是合理流程,是必选项而非可选项......守住关口不是多此一举,商家守好合规关口,家长管好贵重财物、做好财商教育,双向尽责,才能避免同类事件重演。
中国青年报(整理: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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