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这么一起案子——
央视新闻报道,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告人潘某诈骗116万多元,被抓时怀有身孕,取保候审,之后伪造“产后大出血”病历企图逃避收监,近日,被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获刑十一年四个月。 公众号: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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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第一次开庭,右侧中间分画面为“产后大出血”躺在诊所床上治疗的被告人(云法庭录像截图)
本案中的潘某,大概觉得自己是“天选剧本女主”。诈骗116万,被抓时怀孕,取保候审;线上开庭时躺在诊所床上,镜头里“产后大出血”,婴儿在保温箱,自己虚弱认罪、悔罪、掉眼泪。
如果这是在拍短剧,弹幕估计会出现很多圣母刷屏,说什么“好可怜”“能不能再给她一次机会”等等。可惜这是云法庭,且镜头背后,是潘某早已引产的事实、三枚伪造的医院公章以及几份“产科关停后出生”的神奇病历。
她早已不是孕产妇,却在强行继续扮演孕产妇。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也作出相同规定。关键在于,这个条款表述的是“可以”而非“应当”。怀孕或哺乳本身不自动产生暂予监外执行效果,是否适用须经法定程序审查、由司法机关决定。制度初衷是保障胎儿或哺乳期婴儿权益,而非宽纵犯罪。 公众号:现代快报
也就是说,这个条款它保护的不是罪犯,是罪犯肚子里的孩子,以及之后嗷嗷待哺的婴儿。这是一种人道主义,不该是漏洞。
但潘某却把这个搞成了“逃生通道”,被抓时真怀孕拿到取保候审,早已引产却隐瞒不报,没有分娩却伪造手术记录,没有大出血却在云法庭上卧床表演,没有婴儿就伪造假病历替自己“续命”。
她甚至算准了线上开庭,法官看不见床下有没有输液瓶,只看得到她那一张苍白的脸。可惜她算漏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章会说话,时间线也会暴露。她所在那医院产科早就关停了,伪造手术单的日期却写在了关停之后;就诊记录只有一条,B超还写着“单胎存活”。这病历就直接穿帮了。
2024年9月5日,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为当时她正在孕期,公安机关依法对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潘某诈骗数额巨大,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公众号:现代快报
这个潘某原本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这其实并不等于就拿到了“从宽”的入场券。因为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是当事人真的认罪、真的后悔、真的不再耍花样。可潘某在镜头前说“我错了”,转头就去刻假公章、造假病历、骗暂予监外执行。这根本不是悔罪,显然是屡教不改,变本加厉。
法院就说了,审判阶段伪造证据、蓄意逃避刑罚,主观恶性加深,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于是罪加一等,诈骗罪11年4个月罚金12万,伪造公司印章罪拘役6个月罚金6千,合并执行11年4个月,罚金12万6,违法所得继续追缴,退赔19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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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补充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伪造公司印章罪
其实像潘某这种并不是个例,有人连续“掐点怀孕”,有人P孕检报告,有人找别人冒名替检,有人流产后继续领“哺乳待遇”……她们赌的就是怀孕是隐私、医院材料是专业、线上核查是形式。
但现在的司法系统,早就不只看一张纸了,就诊记录调得出,产科排班查得到,公章溯源验得清,孕周和B超数据对不上就是穿帮。很多案例对“暂予监外执行”都已经从书面审批走向实质审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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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人道善意,绝不能成为逃避刑罚的工具。 公众号:现代快报
这个潘某不是被“怀孕”判的,也不是被“引产”判的,是被诈骗116万、伪造证据、羞辱司法善意一起判的。11年4个月和12万6的罚金也并非在惩罚一个“母亲”,而是在惩罚一个拿母亲身份当道具的人。这女的罪孽太重了,就算真有知心姐姐,也帮不了这样骑脸输出的货色,活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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