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采暖季临近,供热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日,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发布提醒:号称可以帮忙开阀用热、少交取暖费的,此类均为骗局。并提醒广大市民窃热盗热绝非“占小便宜”,一旦查实,在经济、信用乃至法律层面都将承担严重后果,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
淇滨热力介绍,窃热行为不仅造成热力资源损耗,还会打乱小区管网水力平衡,干扰周边居民正常取暖,极易引发漏水、压力异常等安全隐患,损害全体热用户共同利益。
据供热管理相关法规
以下行为均被认定为
窃热盗热违法行为
▶未办理正规用热手续、未足额交纳热费,私自开启供热阀门用热,瞒报或擅自扩大用热面积;
▶已办理停热手续,停热周期内私自恢复用热;
▶擅自变更房屋用热性质;
▶在供热设施上私接管线,盗取供热系统热能、热水;
▶私自在室内暖气片、管道加装放水、换热装置;
▶私自改动供热管路,加装循环泵、自吸泵等强制循环设备。
违规用热可能受到的处罚
据了解,采暖期间,淇滨热力将加大稽查管控力度,专职稽查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检、突击交叉核查,并运用智慧供热监测系统、大数据分析、红外测温等技术手段,通过线上数据研判与线下实地排查相结合,对各类违规用热行为精准甄别。
一经核实窃热事实,将即刻停止供热服务,违规用户需补交涉事完整采暖季的全额热费,完成整改并结清全部费用后,方可申请恢复供热。
发生窃热盗热的用户还将被录入供热失信黑名单,除足额补交热费外,后续办理报停、开栓、变更用热等供热业务将受到严格限制。
依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给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热用户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居民热用户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热用户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窃热属于盗窃公私财物行为,涉案价值达到法定标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等处罚。
举报电话
淇滨热力呼吁广大热用户自觉合规用热,不要因一时贪小利背负经济损失、失信记录,甚至触碰法律红线。
如发现私开阀门、私接管道等窃热盗热现象,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0392-6898110举报。该公司将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对核查属实的线索给予相应奖励,共同守护安全、公平的冬季供热秩序。
来源:鹤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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