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子,看得人脊背发凉。
被告人刘某,女,1988年出生,无业。2023年在境外务工期间,她获悉我国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可以向境外出售牟利。回国后,她专门设立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招募人员在各类平台专门搜集一手女房东发布的房屋租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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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听这个操作。表面上开公司做房产中介,实际上是在筛选有经济实力的女性信息。哪些女房东在网上发布了租售信息?她们有几套房子?什么地段?值多少钱?这些信息被她一条条扒下来,整理好,卖给境外人员。
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不到一年时间,刘某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4万余条,非法获利19万余元。2.4万条信息,19万块钱。平均一条信息不到8块钱。可就是这8块钱一条的信息,背后是活生生的人。
被害人李某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被境外犯罪分子诈骗29万余元,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9万,这可能是一个家庭好几年的积蓄。而这一切,始于刘某在网上扒下来的那一条房产信息。
2025年5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刘某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7月4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在典型意义里说了一句话特别到位。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并非可以任意倒卖的公共资源。
这话什么意思?很多人觉得,我在网上发的租房信息,公开的,谁都能看,那我就没有隐私了。错了。你在正规平台上发布租房信息,是为了找租客或买家,不是为了让别人拿去卖给诈骗集团。擅自改变信息公开的范围、目的和用途,明显超出合理使用限度,就是犯罪。
想想这个链条有多可怕。刘某在网上搜集女房东信息,筛选出有经济实力的,卖给境外人员。境外诈骗集团拿到这些信息,精准地对这些女性实施诈骗。她们有房有产,经济状况良好,是诈骗集团眼里的优质目标。你以为你只是在网上发了个租房广告,实际上你的身家、你的经济状况、你的联系方式,全被人扒得一干二净,卖给了隔着万里的骗子。
那些在网上发布租售信息的女房东们,看完这个案子,是不是该冒一身冷汗?你随手发的一条信息,背后是一整条黑色产业链。
这个案子也提醒所有人,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的时候,多留个心眼。哪些信息能公开,哪些不能公开,想清楚再发。你以为公开的只是一套房子的信息,其实暴露的是你的整个生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倒卖个人信息这件事,早晚会被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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