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低价虾米的幌子,故意模糊计价单位诱惑市民入圈套,再搭配“托儿”围堵恐吓,扬州一团伙先后诈骗30多名市民。近日,该团伙6名成员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年6月的一天,扬州市区某农贸市场门口,一处虾米摊前围着三四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夸虾米成色好、价格划算。王女士路过停下脚步,对方称价格20元,王女士心里一盘算,菜场里的虾米起码四五十块一斤,这价格便宜了一半还多,当即就说:“给我称一斤。”摊主手脚麻利地装袋上秤,王女士掏出20元递过去,正要转身走,摊主却伸手拦住了她:“哎等会儿,我们这是20元钱一两,你还差180元呢。”
“什么?!我明明听着是20元一斤!”王女士又气又急,放下袋子说不买了。摊主见她要走,立马收起笑脸:“20元一斤的虾米?怎么可能!我说的就是20元一两。称都称了,你哪能说不要就不要!”
这时,原本“围观抢购”的几位“热心顾客”立马围了上来,把王女士堵在中间,有人装好心劝:“算了算了,人家是外地来的,脾气暴得很,称都称了你不买,找你麻烦犯不上。”有人跟着搭腔:“就是就是,赶紧把钱给了得了,别惹事。”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附和劝说。
看着摊主沉下来的脸色,王女士心里发怵,只能咬咬牙补了180元,提着一小袋虾米憋闷地走了。拿到钱款后,摊主、“顾客”们转天换个农贸市场、超市门口,又摆开同样的阵势……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伙人的违法行径很快被人识破。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背后的情况不简单。经查,徐某和周某早年因打牌相识,二人合谋以“低价虾米”为幌子设局牟利,随后陆续拉拢其余4人入伙。2025年1月至7月初,该团伙先后在扬州多处农贸市场、超市门口摆摊。报价时只说“20元”,故意不说明计量单位,让顾客误以为按斤计价;等顾客称好、按斤付款后,才告知实际是按“两”计价,要求补足差价。一旦顾客拒绝付款,摊主便神色强硬,旁边的“托儿”与“摊主”相互配合,用“摊主是外地人、不好惹”这类话进行哄骗恐吓,使顾客心生恐惧而付款。靠着这套“模糊报价+托儿围堵”的把戏,先后有30余名市民受骗。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法院审理认为,该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流动摊位选购产品时,一定要明确计价单位,付款前确认总价。面对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商品保持警惕,遇到多人扎堆抢购、争相吹捧商品的场景,仔细甄别是否存在托儿演戏。如遭遇围堵、言语威胁等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情形,优先保障自身人身安全,事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好支付凭证、现场线索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 法轩 现代快报/现代+ 记者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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