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因公司资产转让遗留的涉众欠薪纠纷,21 名劳动者拿到共计 53 万余元拖欠工资,把群众的“忧薪”变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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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甲养殖公司先后聘用21名劳动者,在其养殖基地从事养殖、管护等工作。因公司未能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自2025年起向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欠薪问题。经前期协调,劳动者撤回投诉,但欠薪问题并未实质解决。
2025年7月23日,甲养殖公司与乙养殖公司签订协议,将养殖基地全部动产、不动产转让给乙公司。这份转让协议,并未对基地原有员工欠薪承担主体作出约定。资产移交后,两家公司互相推诿工资支付义务,劳动者工资始终未能结清。
2026年,劳动者再次向县人社局提交维权诉求,愿望迫切。
此后,因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资产转让价款,甲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向汉寿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乙公司销售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冻结相关销售回款,指定款项汇入法院保全专户。
调处工作随之遇到现实阻碍:劳动者迫切希望拿到拖欠工资,但案涉养殖收益已被保全冻结;甲、乙两家公司对于欠薪责任归属争议较大,冻结资金按常规流程无法直接用于发放工资,矛盾长期僵持。
汉寿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就此涉众欠薪矛盾向法院通报线索,提请协同开展矛盾化解。
收到线索通报后,汉寿法院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人社部门,组建府院联合调处专班,多次召集甲公司、乙公司以及劳动者代表协商研判。
针对责任主体存在争议、保全资金使用受限两大堵点,专班确定处置思路:搁置双方内部责任争议,优先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由两家公司共同先行承担欠付工资,工资款项从保全冻结的销售收益中扣划发放;两公司之间最终责任划分、追偿问题,另行通过诉讼途径予以确认。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与磋商,2026年10月19日,各方达成一致处置意见,21名劳动者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和解协议。汉寿法院执行局按照协商方案,依法从保全账户扣划对应资金,将53万余元拖欠工资足额发放至21名劳动者手中,该起涉众欠薪矛盾圆满化解。
一份保全裁定,初衷是保障商事诉讼顺利推进;一场府院协同调处,则为民生诉求打开通道。该案在严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灵活处置,在商事保全和劳动权益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让司法既有刚性尺度,更有民生温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周鑫科 余青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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