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一个演员被气到睡不着,爬起来发了一条微博。
一款她从来没碰过的精华液,用她的脸和声音卖了五十万。
官媒出手之后,封了将近四千个号。
可那些已经掏了钱的人,钱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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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打假这件事,又有新动静了。
回看2026年10月18日,天还没亮,吴越就坐不住了。
她发了条微博,点名了一个叫“花姐美肤日记”的视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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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里,一个“吴越”举着精华液。
嘴里说着:“这个产品不是他们找我,是我找他们的”,“孕妇都能用”。
可问题是吴越本人从没拍过这条!
她在微博里只问了一句:“你骗了多少人的钱,请如数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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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亮就发博
她发微博,不只是为了自己那点肖像权,是因为身边的人真的信了,真的掏了钱。
那款精华液,近三十天卖了七千多单,标价七十块,销售额大概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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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万的生意,用的是一个演员被偷走的脸。
视频右下角其实有一行小字:“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
标了,标得还挺“规范”。
可你标了,所以呢?所以你偷脸就偷得光明正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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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那条微博发出去之后,这个花姐赶紧把名字改成了“小刘打工日记”。
眼瞅着这是打算换个壳子重出江湖。
但平台没给这个机会,很快“花姐美肤日记”的账号被永久封禁,内容清空。
可一个花姐倒了,其他花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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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脸不止一张
“花姐美肤日记”这个账号里,其实不止吴越一张假脸。
同一个号,还发过邓亚萍的带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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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亚萍团队后来回应得很干脆:从未授权任何AI合作。
吴越只是这条流水线上被推到台前的那一个。
往前翻,央视主持人李梓萌早就被盯上过。
2025年初,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有账号用AI伪造李梓萌的形象,推销一款叫“深海多烯鱼油”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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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里说得天花乱坠,能治头晕头痛、手麻脚麻、记忆力下降。
结果那东西的实际执行标准是糖果。
一个八十八万粉丝的账号,对着中老年人,把糖果当药卖。
刘欢那边更让人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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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刚走不到半个月,AI就给他造出了一个“妻子”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儿子”,拿着这张假脸去推销保健品。
温峥嵘是自己刷到了“自己”在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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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进去质问,结果被那个假直播间拉黑了。
真身被假身拉黑。
这种事说出去都没人敢信,但它就是发生了。
海清、全红婵、于康,这些名字都在AI仿冒的受害者名单上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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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能凌晨三点发微博,是因为她有话筒。
那些被假李梓萌骗去买糖果的老人,没有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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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块一张脸
这些假脸是怎么批量造出来的?
有服务商在网上明码标价。
899块,交付一条“没有AI生成标注”“平台识别不出来”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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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换脸,半分钟75块,一分钟150块。
想要“真人感”强一点,七百到一千块。
一千块钱,偷一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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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演员花多少年让观众记住那张脸,这边一千块就拿去用了。
更关键的是,做这些账号的人算的不是“长期生意”。
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教授点得很透:过去做一个带货账号得慢慢攒粉丝,封号意味着前期投入全归零。
现在很多账号变成了消耗品,封了就封了,卖出去的钱已经挣到了,换个壳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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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一个,长十个。
封号的速度赶不上换壳的速度。
品牌方那边的态度也很有意思。
有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去问那款精华液的品牌客服,代言人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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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回了一句:“您看到的是哪位就是哪位。”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脸是偷来的,钱是照收的,责任是不认的。
事情到这一步,已经不是某一个演员被侵权的问题了。
是一条链:有人做假脸,有人卖假货,有人收钱,有人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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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出手之后
11月6日,网信部门发了通报。
针对利用AI假冒公众人物带货,集中整治,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四万七千多条,处置账号三千九百六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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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里点了四类典型案例,第一类就是未经授权假冒仿冒公众人物带货。
“花姐”的账号在处置名单里。
三千九百六十一个号,听起来不少,但我想说的是另一面。
封号是事后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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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封了,内容清了,可那些看了假吴越的视频、掏了七十块钱买精华液的人,钱退回来了吗?
黑猫投诉上早就有人写过,那款产品用了没效果,还泛红爆痘。
法律上的路是有的。
消费者因为虚假宣传被误导,可以主张退货退款,甚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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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实是,账号一封,商家失联。
一个普通人为了七十块钱去走投诉、走诉讼,搭进去的时间够上一个月班了。
平台有没有能力在骗局发生之前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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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形象+带货链接+夸张话术”,这三样东西摆在一起,特征明显到不能再明显。
识别是能力问题,拦不拦是意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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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吴越这件事看到最后,最让人不舒服的,不是某一张脸被偷了。
是偷一张脸的成本低到一千块,是封号的速度赶不上换壳的速度,是“含AI生成内容”那行小字被骗子当成了通行证。
骗子不怕封号,因为账已经算过了。
封号的代价,远小于骗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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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让这门生意停下来的,不是多封几个号,是让干这事的人发现算不过账来。
平台得在钱转出去之前拦,法律得让被骗的人拿得回钱,技术商得知道卖“去标识”的服务是要担责的。
一千块偷一张脸的时代,该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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