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2026年9月17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
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三、免去
的宁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6年9月17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为宁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6年9月17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工作变动,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
、
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9月17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工作变动,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
辞去宁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9月17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代理宁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宁德人大、宁德发布
总监制丨包小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