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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六年(1801)七月廿三日,京城九门提督收到了一份来自广东广州府新安县的禀状。状纸的内容是新安县童生梁德恭代表新安472名客籍童生,要求准许他们以“客籍”身份就读新安县学,即争取客籍学额。
这场官司惊动了两广总督以及广东省及广州府各级衙门,而官司的缘由,则要追溯到康熙初年~~~~
客籍人士入新安
清朝初年,东南沿海遭遇了一场巨大劫难——禁海迁界。为了防止沿海居民接济台湾郑氏势力,清政府两次下令迁海,当时的新安县大部分处在迁海范围内,新安县的管辖区域几乎变成无人区,大部分地区被迁空,千家万户限期强行驱赶。由于人口锐减,新安县一度省入东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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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新安县迁界示意图
@《深圳通史》
康熙七年(1669),在有识之士的进谏下,朝廷终于开始在广东进行复界,新安县迁民终于回到了久别的故乡。康熙八年(1669)七月,新安县建制恢复。不过,由于在迁界过程中,原新安县民在迁徙过程中死亡殆尽,回迁人口寥寥。人口锐减,则意味着本县的税费无法应征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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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语》关于迁海惨状的记载
为此,清政府出台了鼓励垦荒政策,实行种种优惠措施,吸引各地农民尤其是梅州、潮州、惠州的农民纷纷进入新安县。不过,清政府的移民政策与其教育政策不相配合。在科举方面,还要求这些移民返回原籍考试,带来巨大的不便。这些人员也被称为“客籍”,而新安县的那些原本已在新安县居住各村各家族的回迁人员,则划为“本籍”(有一些地方称“土籍”,嘉庆《新安县志》记载为“本籍”)。
卫所裁撤,军民通考
清初迁海,除了民籍人员,当时为南海卫、东莞所及大鹏所耕种军田的屯户(属军籍)也需内迁。因此清政府招垦的人员中,有不少人成为二所的屯户,入了军籍(当然,也有不少原来的屯丁也回来继续耕种军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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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大记》记载的分县前东莞县的屯田
卫所制度建立于明初,卫和所均有一定数量的屯田,由卫城和所城的兵丁负责进行耕种。到了明中后期,“卫所”开始“民化”,许多屯丁已经毫无征战能力,与普通农民无异,只是其户籍为“军籍”。
由于军籍和民籍有区别,且理论上屯丁可以看作卫所的“佃户”,为了保证他们的“考试权”,清政府也给予了一定数量的学额给他们。康熙五十五年,政府奉例,给新安县军籍设文武学额共四名。在此之前,新安县民籍的学额则为文武各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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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新安县志》大鹏所图
不过,卫所制度当时步入“晚期”。早在顺治年间,清政府就开始对卫所进行改制和裁并。雍正即位后,便着手对卫所进行裁撤。雍正十三年(1735),东莞、大鹏二所最终裁撤,军籍人员转为民籍(有归入本籍的,也有归入客籍的),需与本籍童生一同考试。
科举学额
所谓学额,通俗一点讲就是通过童子试录取的府州县生员(就是俗称的“秀才”)的名额。清朝对明朝的科举制度做了一定的改革,对各级每一科的录取名额都进行了限制。
科举考试中,没通过童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的,无论年纪大小,都称之为“童生”。院试录取者即可进入所在地之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只有考过院试的,才有资格进入各级“公办”学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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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科举并不容易,《儒林外史》中,一开始范进直到50岁还只是一名童生,饱受其岳父的白眼。
明朝时,一开始凡生员均食廪米(官府发给的粮食),其后增广名额,增广者不食廪米,因此生员始有廪生、增生之分,后在增生之外再增名额,称为附生。清沿明制,初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均称附生,以后必须经岁、科两试高等,方能递补增生和廪生。在清朝,学额特指每次录取的附学生员定额。
在清朝,秀才是基层士绅的基本盘,能否进入府州县学,获得生员身份意味着摆脱平民身份,开始拥有政府赋予的一系列特权,也是走入仕途的第一道门槛。由于清代“科举必由学校”,而学额是有限的,因此学额可以说是当时平民改变命运最为重要的一个社会资源之一,是各方争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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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科举制度示意图
裁撤卫所后,新安县军籍的学额也随之取消,原军籍的童生也与本籍的童生一起考试,而本籍的学额并没有增加,依然是八个学额。加之当时政府考虑“客童无禀保考”,便也同意客籍学生与本籍学生一起考试。
根据梁德恭的诉状,从康熙五十五年到雍正十三年,新安县由军籍入庠(即官办学校)者,有梁元材、李云等二十七人。卫所裁撤后,由民籍入庠者,有洪君度等三人。
学额争夺战
随着元气逐渐恢复,新安县的人口也急剧增加。根据《新安县志》记载,康熙二十四年,新安县有人口四千五百二十五丁;乾隆三十七年,有人口三万零三百七十三;嘉庆二十三年,人口暴涨至二十二万五千九百七十九。
人口激增使得仅有八个学额(文)的新安县的“入学考试”难度不断攀升。学额关系到平民的上升渠道,因此本籍人士对客籍人士能在新安县入学愈发地不满。当时,江西、福建、广东已有多县出现学额争夺的官司,尤以新宁(今台山)最为突出。于是,新安的本籍读书人也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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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新安县志》学宫图
乾隆十六、七年(1750-1751),梅林人郑观成、白石下人文蔚等(皆为廪生),向当时的新安县衙门递交诉状,认为客籍人士不该占用本籍人士的学额,属于冒籍应考,应该让他们回原籍考试。在当时,先后几任知县*都认为客籍人士入籍新安已久,在新安考试是有理有据的。
*根据梁德恭的诉状,主要是赵长民、沈永宁和杨士机三位知县
乾隆三十三、四年(1768-1769),又有本籍廪生吴廷玉,率领本籍读书人不断递交诉状,阻挠客童参加新安县的考试,并举新宁客童曾光太之事,要求客童回原籍地考试。当时的知县郑尚桂认可此建议,让客童回原籍考试。后经广东布政使裁决,认为新安的不少客籍童生虽已落籍超二十年且有房有地有坟在此,但依然是有原籍可归,故应回原籍考试,而之前已在新安入学的客籍生员及捐监者,归入本籍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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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新安县志》记载村庄是有分籍的
裁决出来,双方均不满意,又多次上告,多年拉锯,终无结果。乾隆五十二年(1786),新宁客籍童生廖洪经过努力,终于为当地客籍人争取到了文二武一的学额。于是梁德恭之父梁国勋及叶乔桂、张有容等,先后向两广总督及广东巡抚请求,新安应依新宁之例,另开客籍学额。
于是上级下令让新安县就此情况进行调查。新安县的调查结果,当时县里的客籍平民已有4000余户,有童生400余人,而这些人入籍新安多年,已无原籍可归,且他们在新安也已经有田有房有墓,所以新安也希望能像新宁一样有客籍学额。不过,当时的知府核查后并不同意,希望能够进行更加详细的调查,之后依据上一任广东布政使的命令,要求调取原籍资料并进行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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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云南省腾粤厅一份童生试卷
乾隆五十九年(1794)二月,新安知县胡传书调取了原籍博罗、陆丰等县童生的资料进行造册,并写好另开学额的理由,上报广州知府。不过由于原籍丰顺、永安、平安、晋江等县的童生资料没有调过来,广州府让新安县造册完毕再进行商议。之后,广东布政使又以册内并没有记载客童的原籍详细住址为由,让新安调查仔细再说。于是广东催广州,广州催新安,催来催去还是没有结果。
梁德恭上京告状
时间来到嘉庆六年(1801)的七月廿三日,新安县的一些客童见在省里面打官司没结果,于是直接去了京城,向九门提督递交状纸,请求朝廷准许他们能以客籍身份就读新安县学,也就是说能在新安县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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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埔鹤围老村旧貌
带头的梁德恭是草埔村人,原籍长乐,其先祖梁自宏于康熙十五年(1676)携家眷来到新安耕种军田,被归入军籍。卫所裁撤后,他们变成了客籍。
在写给九门提督的诉状中,梁德恭讲述了新安客童争取学额的来龙去脉,并哭诉新安县客童的苦楚。诉状中写道,梁氏来到新安已有百来年,长乐那边亲族、田产早就没了,也就是说无原籍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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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乐县志》的记载,长乐的学额是新安的两倍
梁德恭提到,现在广州府的龙门、增城、清远、花县的客童都可以参加当地考试,而且连在粤东的旗商,都有开设学额,唯有新安县四百余名客童还在等待学额的到来。他希望九门提督能为新安的客童做主,早日能“群沾文治之光”。
处理意见
九门提督收到诉状,初步了解情况后,便发回广东,让两广总督衙门详查相关事宜。两广总督则令广东布政使详查。广东布政使又批复,让广州府和南雄府共同审理此事。
广州府随即进行详查,并提训梁德恭,了解前因。梁德恭讲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并表示,他上京告状是因其父在广东告状无果,不得已而为之。请求开设客籍也不是为了他梁德恭一人,而是为了全县的客籍读书人。随后,广州府又提训了向两广总督告状的客童陈文凤、江滋生等人,众人均表示入籍新安多年,已无原籍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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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志记载的客籍学额
嘉庆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广州府向两广总督汇报,细说前因及查明客童原籍(具体到何都图甲户)之难处,建议新安县采取东莞以及福建屏南县处理客童的方式,分籍考试,拨府入学,将已废除的军籍文武各两个学额恢复,给予客籍。
广东布政使常龄也在向两广总督的报告中对此案做出与广州府差不多的处理意见,并提出,只有家族在新安已居住二十年以上并且有田产的客童,才可以在新安考试,否则还是必须回原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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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消失在历史长河的广州府学
做出此处理意见之前,常龄还专门下令让新安县对客籍进行造册,查验入籍时间及田产、房屋、墓葬情况。经过半年多的调查,结果是当时新安的客民有4392户,有契约的共457户,其余的没有契约。其中,已满二十年年限的契约有一百七十七张,未满的有十六张。
圣旨下达
嘉庆七年(1802),两广总督觉罗吉庆就此事向京师的官员做出咨复文书,将广东和广州两级衙门的处理意见汇报上去。之后礼部做出裁决:新安增设文武各两个学额给予客籍,拨入广州府学,而本籍童生的八个名额依旧,参与考试的客童必须要入籍已满二十年且有田契地契(也必须满二十年)等,此后新安县的客童符合以上条件,核实后亦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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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安县客籍学额是由嘉庆皇帝下旨的
九月初一,嘉庆皇帝下旨,“广东新安县客籍童生,准其岁科两考,文武各取进二名。其原额八名,并加恩免其裁减”。十一月十四日,广东学政姚文田正式公布朝廷的裁决。
嘉庆八年(1803)正月廿一,梁德恭等客童上书广东学政,请求开考。广东学政批复,虽然现在朝廷已经同意客童可在新安考试,但其时广州府的岁试已经结束,不能违例补考,诸位等下一科吧。
至此,这场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官司就此结束。
尾声
为了避免客籍生员与本籍生员发生冲突,当时政府特意在广州府学为新安县客籍生员设立名额。也就是说,新安县的客籍生员是在广州府学读书,而本籍生员则是在新安县学读书。考虑到府城距离新安有三百多里地,为了方便子弟在外读书考试的居住,道光九年(1829),新安县的客籍百姓集资在广州城内设立同德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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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试馆图
明朝中后期,便有地方爆发学额之争。到了清朝时,清初的战乱使得不少地方的人口锐减,需要引进移民来补充本地人口。加之自乾隆朝开始,各地人口都出现暴增的情况,因此科举学额的争夺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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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这场官司的《新安客籍例案录》
乾隆朝时,全国不少地方都爆发了学额之争。除了新安,东莞、新宁、江西万载县、福建屏南县都有相似的情况发生。而新宁、东莞的处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梁德恭等人打官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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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新安客籍例案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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