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0日),云南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某鲜花饼生产企业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往鲜花饼里吐口痰的信息,侵害了公司权益”。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
经查,杜某(男,30岁)曾于2014年在某职业高级中学就读期间,由学校安排到该企业实习26天。近日,其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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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被学校派去云南嘉X做鲜花饼,我们都往里吐口痰”,相关言论引发关注后,另有网友质疑涉事公司为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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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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