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和热心群众一起,共同救助一只落单的猫头鹰,顺利移交野生动物保护站,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生态安全。
01
“萌禽”落单商铺前,热心女士来求助
当天下午15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在他们行至新华路某路段时,一位热心的女士向民警求助,声称自己在商铺门前绿化带草丛中发现一只猫头鹰。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一只体型较小的猫头鹰蜷缩在草丛之中,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神情警惕,看上去精神状态不佳,难以正常起飞。
![]()
02
临时安置快移交,警林联手快救助
经现场初步观察,猫头鹰体表未见明显外伤,民警推测它可能是受惊迷失方向或是缺少进食导致体力不足难以正常飞行才落入绿化带“避难”。为避免猫头鹰受到惊扰造成二次伤害,民警立即从该女士的商铺借来一个纸箱,然后戴好防护手套,动作轻柔,小心翼翼将猫头鹰转移至通风避光的纸箱内进行临时安置,减少外界刺激,缓解它的应激反应。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桐柏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说明现场情况,待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后完成交接手续,将猫头鹰安全移交至保护站,交由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养护,待身体条件达标且能够正常飞行后放归山林。
![]()
![]()
03
不失时机巧普法,筑牢和谐安防线
据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严禁捕捉、私自饲养。今后,桐柏县公安局将持续践行生态警务理念,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深化与林业部门联动救助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携手群众共同守护桐柏绿水青山,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安全防线。
广大群众如果发现受伤、迷途野生动物,不要随意捕捉、触碰,应当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或者林业部门处置。(王云 肖书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