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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操作?往下看
职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转移业务?
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转移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查询转移接续办理进度。
职工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可分为4步:第一步,职工通过信息平台向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提出转移申请;第二步,新受托人接受申请后向原就业单位的受托人发送联系表;第三步,原受托人与职工原就业单位确认转移金额后,按照一人一笔一表原则,转移资金和信息;第四步,新受托人将转移资金匹配至职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向信息平台和新就业单位反馈办理完成。对于职工来说,只需要做第一步提出申请,其他步骤由年金管理机构负责完成。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未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原有的多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接续?
区分职工有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采取不同的转移接续办法:
一是职工有一个或多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的,选定其中一个保留账户作为归集账户,按上述流程将其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至该保留账户。职工达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后,向该保留账户所在集合计划的受托人提出领取申请,按现行规定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二是职工没有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的,在达到领取企业年金条件时,向管理其最后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受托人提出申请,由该受托人办理转移接续。最后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申请,为其办理企业年金领取业务。
因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归属有争议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的怎么办?
原受托人应当向信息平台反馈原因,现受托人及时告知职工后,可以终止本次业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职工可以再次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单位由于撤销、合并等原因,需要将所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整体转移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整体转移职工企业年金账户的,或者将离职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整体转移至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的,可以线下办理,减轻职工分别办理的负担。
职工转移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时,主要包括哪些资金?
包括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已经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已转入的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或者全部(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领取时,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指令年金管理机构按照职工选定的领取方式,将职工的企业年金待遇发放到其本人的银行账户。
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制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参加)企业年金,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对于职工来说,缴费环节,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投资环节,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产生的投资收益,职工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个人按月领取的企业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企业年金,分摊到各月后按上述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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