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鄂0922破1号
2026年9月20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鄂09破申10号之一民事裁定,指定本院审理湖北腾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在孝感市范围内以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湖北腾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经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城关镇经济开发区兴悟北路158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者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在本院作为被执行人有多起执行案件,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二级以上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事务工作经验,全市范围内正在担任管理人的案件3件(含3件)以下且无超过二年未结情况;
3、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七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材料应当装订成册。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6、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及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涉及申报条件审查或选评依据,申报机构须完整提交。申报机构须确保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选任结果
本院采取从自愿报名的机构及人员中以摇号选择方式确定管理人及第一备选管理人、第二备选管理人。若无机构报名参与,本院将在管理人名册中择优指定,被指定者不得拒绝。
五、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止于2026年10月15日18时。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大悟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刘忠海
联系电话:0712-7586800
大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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