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一所学校组织户外活动,一个6岁的孩子被老师从队伍里拽出,摔倒在地。视频里,孩子自己爬起来走回队伍,老师还在训斥,另一位老师没有上前制止。(荔枝新闻)
看第一遍,很多人火大。我看几遍,心里却冒出个疑问:这孩子到底怎么了,惹老师发这么大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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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有没有受伤,当地还在调查。静海区教育局的回应是“已努力照顾好涉事学生”。没定论,不等于没话说。就目前画面看,这场失控暴露的,除了老师的情绪管理,还有两个口子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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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得把话说清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把击打、刺扎这类直接让孩子身体受痛的做法写进了禁止清单。6岁孩子当众被拽倒,这个动作越了界,这一点没得辩。
但正因为越界,才更要问一句:它为什么会发生?
第一道口子,在外出活动场景。
外出活动不是把教室搬到户外。带队老师高度紧张,视线覆盖不了所有学生。这时最该出现的是第二个人:孩子出状况时先过去,带队老师火气上来时先接手。画面里,那位老师从头到尾没上前。我不愿把这读成冷漠。更可能是:那一刻,现场没人告诉她“现在该你上了”。
谁带队伍、谁盯安全、谁在孩子出状况时先过去、谁在老师情绪上来时接手,这些本该写进方案。可不少活动,方案里只有行程,没有分工。
多地研学规范对小学低龄团的师生比要求高于课堂,还要另配专职安全员。规矩不缺,就看有没有人真站在队伍边上管。画面里只有2名老师管几十名一年级学生,人手已经吃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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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口子,在制度。
把这一下全记在拉拽老师账上,是这件事里最省事、也最危险的处理方式。这个动作算不算教育惩戒,要等官方调查,但把全部责任归给一个人,值得商榷。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点过这个毛病:教育惩戒的争议,往往全落在教师个人身上,学校在事实调查、家校沟通、舆情回应里的责任,反倒没显现。老师被投诉、挂上热搜,可能要独自证明自己那一下“合理、合法”(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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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教育部发布会上,教师工作司司长王磊把方向概括成三句话:让老师手中有“矩”、心中有“度”、身后有“盾”,把惩戒的边界、尺度、申诉和澄清机制,一条条给到人。说到底,不是让老师不敢管,而是让每一次出手管都有据可依。
规则画了红线,却缺了红线旁边的“中间地带”:提醒到第几次该升级,怎样把孩子带离又不伤到人,什么情况下必须换人上。边界一模糊,尺子就只能揣在老师自己兜里,凭经验去掂。该管的还得管,孩子也需要边界感,难的是没人说得清那条线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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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师大的蔡海龙说得更直接:要把教师管理学生,从“个人担风险”,还原成学校组织支持、制度保障下的专业履职(法治日报)。
真到那一步,画面该是另一个样子:队列里有什么异动,老师提醒,第二个人上前接住孩子;老师情绪不对,有人立刻替场;事情出了,学校第一时间查监控、跟家长说明,而不是账号设成私密、电话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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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一个老师容易。可骂完,下一所学校,还是同样的配置,也会有焦虑的老师干出出格的举动。
视频里那个6岁的孩子,最后是自己爬起来的。
可现场那么多大人,本该有一个人,在他摔下去之前就伸出手。
你带孩子外出活动,最怕队伍里出什么乱子?评论区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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