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被领导忽悠得稀里糊涂签了个业绩评估表”的问题,这句话的意思是自己稀里糊涂的,不是说领导稀里糊涂。有人不擅长跟领导相处,也有些领导喜欢突然找员工谈话,还有《领导突然找我谈心,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咋回事?》,其实根本不是谈心,而是pua手下。
总的来说,稀里糊涂签字,有自己的原因,也有领导的原因。现状是稀里糊涂签了字,已成事实,不必纠结。好在这份文件不是啥认罪书,仅仅是一份有待提高的签收函。
不过具体这份需要你签字的文件,你还得认真看一下。我们的职业生涯哪怕生活中,都不要随意签名,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了。但是这个事情又极其常见,无论体制内外,所以必须慎重。我们挨个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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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稀里糊涂签了个“有待提高”的文件,后面怎么办?
先别慌,你先回忆下这份文件的名字,除了你签字,签名栏还有哪些人或部门,他们有没有签。
再看下,既然是“有待提高”,那自然是工作绩效有待提高,是你个人的绩效,还是跟整个部门甚至公司相关的绩效,有没有评语栏。
当然,最重要的是内容的真实性。不真实你就不能轻易签字,尤其带有“本人同意以上描述”或“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评价属实”字样的,就要小心了,因为这种签名属于认可的意思。认可≠签收,比如“确认收到”“已阅”“本人签收”,这种签字就没多大问题。
不过也不要过分担心,毕竟仅仅是个“绩效待提高”的表格。大多数公司的这种绩效表上的签字,在法律层面看来,都只能证明“我看见过这张表”,并不能证明“我同意表上写的内容”。
建议现在立即找主管要到这张表格,拍个照,这叫重新复习,也是弥补刚刚签字前的疏忽。
然后将你的“待提高项”,一一列出、展开。整体原则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你可以逐条反驳,也可以挨个说明缘由,尤其客观原因,找到证据,比如周报、项目交付记录、同事一起担责的会议记录、客户的表扬信、部门的群聊记录、隔壁部门大小领导对你的夸奖等等记录。
目前看来,下一步很有可能是领导要让你走PIP,即开始执行绩效改进计划。PIP是下一步,今天只是让你签了个待改善表格。你注意下PIP的要点:必须通过人事来执行,而不是光领导一个人说了算;PIP要有明确且可量化目标,至少是合理且得到你本人认可的;公司要对你有明确的辅导和响应的书面记录。
后面无非是劝退或辞退你,你要明确自己的立场和底线。如果领导不是第一次找你,而是公司已经跟你交涉数次,到了谈调岗、降薪、劝退甚至开除的时候,你则所有文件都一律不要签字,不要主动去辞职,而是开始维权,见《打工人维权常用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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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入职3年了,领导突然找我签了个“有待提高”的评估表,下一步咋办?
入职3年这个细节很关键,说明是老员工了,直接决定了你手里的筹码,至少公司不能随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来开除你。领导如果想动你,只能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这两条路。而“不能胜任工作”最惯用,但其门槛很高,不是领导一句话就成立的。
平时领导也难以去申请违法辞退你的2N甚至N个月的补偿金,公司一般没有这个备着的预算,所以你不要被领导的架势吓唬住了。
还有一种情况,领导可能不想给你年终奖或者年度加薪,试图用 一张“有待提高”的签字表,来让你今年的奖金和涨薪都打水漂。其实这在公司层面也是绩效评估最常见的真实目的:不是要开你,而是要省你的钱。所以,到了此刻你要先分清楚:公司到底是想省奖金,还是真想清人,甚至想开人不花钱?
无论哪种,作为老员工,其实都不需要那么担心,即使接下来有“绩效改进计划(PIP)”,你也可以签字,因为这样你的N很容易从现在的3.5拖成4,那么2N就是8个月的巨资了,原理见《PIP要不要签?》。
拒签PIP也可以,你不认可对你的绩效评估。但也不是完全不搭理,而是请领导或者公司对评价依据、考核标准及评分过程予以书面说明,并安排复核。也就是,在你认可自身绩效不符合要求之后,你才签PIP。
当然,你提早准备好自己3年以来的所有业绩证据:按时间整理成一份清单,包含完成的项目、交付了什么,期间你收到过哪些正向反馈如邮件、群消息、客户评价、领导以前表扬你的话等等。
还可以找“反证”,比如能证明你工作达标的材料,客户的表扬,获得的奖状,项目组的好评等等。这份清单不用现在交,但必须尽快个人备份好。
对于老员工来说,其实不用太担心,无论领导如何忽悠你,都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白纸黑字保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翻译成人话就是,公司想以你业绩差、能力不行为由开掉你,必须走完如下四步,缺一不可:
第一步,公司认定你不能胜任工作,但必须事先提供考核标准、指标可量化、有客观数据;
第二步,公司要对你进行培训或调岗,二选一,这里就需要有专项培训记录、调岗通知、送达凭证;
第三步,公司对你进行再次考核,如果你仍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需要提供二次考核记录、客观证据、书面反馈;
第四步,你认可以上步骤,公司辞退你并补偿给你N+1个月工资。
这4步少了任何一步,就是违法解除,需要赔给你2N。
看到这里,你会发现老员工算“有恃无恐”,其实就2N,钱狠,公司一般舍不得2N甚至N+1补偿金,但舍不得在法律面前是无用的。即使公司想稍微省去一点补偿金即2N-(N+1)=N-1,也需要先完成刚刚的前三步。这是很困难的,每一步你都可以不认可,公司也很难举证。
所以,老员工甚至可以“骂骂”领导,至少怼一怼。很多人都转正了,见了领导还像老鼠见了猫,其实大可不必。还是钱狠,因为领导95%以上的概率申请不到你的离职补偿金N+1,尽管他们平时装作100%可以随时申请到。2N就更难了,尤其N比较大时。
多说一句,公司对于老员工使用所谓的业绩“末位淘汰制”,是行不通的,员工可以坚决维权,2N基本是可以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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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用期被领导约谈,我稀里糊涂签了个“有待提高”的评估表,下一步怎么办?
试用期内,公司不用走培训或调岗来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而是凭“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能合法解除你的合同,且无需补偿。 所以那张“有待提高”的杀伤力,比老员工的类似情形要大得多。
不过,公司能证明你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吗?法律上的标准是:录用条件在入职时明确告知过你,且有客观证据证明你未达标。领导今天随口说你“有待提高”,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不符合录用条件”。
即使领导谈话时忽悠你,让你不查的情况下在“本人确认情况属实”之类的话后签了名,也还要看让你待提高的内容是否真实、公司是否提前告知过标准。
你现在就可以翻出你的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岗位说明、试用期考核制度等等,找下有没有明确的试用期考核标准?有的话,你有没有签字确认过?那些标准是否客观且可量化,而不是“领导觉得你不行”?
总之,试用期内如果领导给你签了“待提高表”,签也就签了,争取改善并达标,主要目标就是转正。如果领导是想在试用期开了你,你想办法让公司难以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当然,试用期内的N=0.5,2N不过是1,N+1=1.5,这点钱倒是不多。公司即使违法辞退你,补偿的2N也不过才1个月工资。如果领导和公司非要赶你走,那你不如说:“我愿意主动离职,但请给我1-2个月缓冲期,现在外面工作不好找。”有商有量最好,就没必要为了这点小钱去折腾,还搞得双方都不开心了。
四,小结
平时要签名前,大家尽量认真看下所述内容,不要轻易甚至稀里糊涂签就签了文件,有时可能就是“卖身契”。
比如,很多人入职当天,看也不看就10分钟内签名N多次。其中涉及多个霸王条款、保密协议,甚至竞业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高达300万元,这就不合理!
即使是个“有待提高”的文件,也先看清楚要点、是否每一项你都做得很差、需要改善或提高,不认可的可以提出或者拒绝,甚至不签字。
尤其对于老员工来说,不给你转岗或培训,你就使劲儿要2N即可。
试用期内被劝退的话,如果已经缴纳了社保,则补偿金不如多争取1-2个月的求职缓冲期;如果还未缴纳社保,则要求0.5、1个月或1.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否则开始维权,不用害怕,因为这短暂的经历不用写到简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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