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大体标本只是教学用具,拿来拍照玩梗、配上轻佻文案,顶多算是不懂礼貌,算不上严重问题。这般想法,和遗体捐献管理、公序良俗相关法律要求,实在相去甚远。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近日有网友曝光,部分医学生拿大体老师的头骨骨骼标本摆拍,配上“你好可怜,死了骨头还要被我玩”这类轻佻戏谑的文字发到社交平台。有的还把头骨当成道具搞趣味创作,在网络传播之后引发巨大争议。大体老师,是自愿捐献遗体,供医学教学、科研使用的逝者,他们用自己最后的身躯,托举起医学进步,本应当得到所有人的敬重。而这样玩梗摆拍的行为,伤害了捐献者家属的情感,也冲击了医学行业的伦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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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年轻人存着这般认知:标本已经剥离了人的身份,只是一件教具,拍个照片玩一下,只是年轻人的玩笑,没必要上纲上线。
可法律的逻辑并非如此。遗体、遗骨受法律严格保护,《民法典》明确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遗体捐献的目的仅限医学、教育、科研用途,必须尊重逝者尊严。任何侮辱、戏谑遗体、遗骨的行为,都违背公序良俗。即便已经制成教学标本,这份来自逝者的善意,也不容随意调侃、娱乐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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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混淆了两层事理:医学学习需要借助标本开展解剖教学,不等于可以随意拍摄、上网玩梗;脱离了生命形态的骨骼标本,背后依然是一位自愿奉献的逝者,不能当作娱乐道具。
从刑事层面,如果以公然侮辱的方式对待遗体、遗骨,情节严重的,会触犯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面临刑事处罚。从民事层面,逝者的近亲属,有权起诉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从行政和行业层面,医学院校、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涉事学生作出处分,规范实验室标本管理,严禁私自拍摄、外传大体标本影像。医疗机构和院校作为管理方,如果标本管理、医德教育缺位,同样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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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医学生而言,选择学医,第一课就是敬畏生命。进入解剖实验室,应当恪守规范,不私自拍摄标本,不发表戏谑、轻佻言论。如果发现身边同学有这类行为,及时劝阻,向老师报告,守住医者最初的敬畏之心。
于医学院校与教学机构,亦不可只重视专业知识教学,忽视生命伦理教育。完善标本室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拍摄、娱乐化传播大体标本,常态化开展感恩与敬畏教育,不能让无私的捐献,变成网络玩梗的素材。
学医求的是救死扶伤的本领,这份本领起点,是对生命发自内心的尊重。以为只是一张好玩的照片、一句玩笑话,到头来,大抵只落得承受处分,还要背负舆论与道德的谴责。
你觉得,医学院校该如何加强教育,守护大体老师这份无声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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