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健之佳 )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规范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人民币 2.65 亿元,主要事项调整如下 :
2021-2023年,除冀辽区域外,公司增值税独立纳税门店的房租等经营费用由总部统一签订合同,租赁发票开具至总部。按照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系门店无偿使用该房产,公司将外购的租赁服务无偿提供给独立申报增值税的分支机构使用,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该业务自2024年起已规范处理。公司将按税务机关规范要求执行、完成整改工作,本次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上述税收规范事宜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已计入公司当期损益,最终影响以整改工作完成后的结论及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健之佳表示,公司严守合规底线、积极整改、审慎应对;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据不完全统计,医药反腐以来50余家上市药企被税务要求补税: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