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杨少帅)重庆一名父亲外出遛狗将两岁儿子独留家中,12分钟内男童从18楼坠亡,此事持续引发关注。11月2日中午,男童母亲刘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与律师10月27日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现已被检察机关受理,受理文书预计本周三、周四送达。
刘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于11月2日上午接到检察院电话通知,得知申请正式受理。她表示,受理意味着检察机关启动立案监督审查程序,最终是否立案,目前尚无定论。
此前,刘女士在提交立案监督申请的同时,也书面申请召开检察听证会,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新证据,其中包含孩子父亲购买阳台绳带式简易窗锁的记录。据刘女士陈述,该窗锁安装后可以限制窗户开启幅度,但卡扣能够人为解开;事发时,孩子父亲并未扣上这一限位锁。
11 月 2 日,刘女士发布视频,针对此前警方口头告知的 “孩子坠亡是多因一果、属于父亲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这一结论,提出系统性抗辩。她认为,事发时孩子父亲是家中唯一成年人,为现场实际看护人,不应将自己当日正常上班的安排列为事故成因,以此稀释父亲在事发时段的监护责任。在她看来,事发时孩子仅 2 岁 2 个月,尚不具备识别高空危险的能力,攀爬、移动是幼儿本能,不能把孩子自身的活动归为坠亡的诱因。
针对 “多重偶然叠加、风险难以预见” 的说法,刘女士提出,法律层面的预见义务,不需要预判孩子坠亡的精确时间、攀爬方式,监护人只需预见到把低龄幼童单独留在开窗的高层住宅存在伤亡风险,即已满足要求。阳台可供借力的橱柜、浴桶属于长期居家摆放状态,并非事发当天突发的偶然因素,孩子父亲购买窗锁的记录,也印证其事先知晓窗边存在安全隐患。她同时提到,家中未安装防护网源于此前家庭分歧,防护网并非强制标配,但高楼环境中低龄幼儿不能脱离监护人视线。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仍在检察审查阶段,听证安排以及后续处理结果,有待检察机关进一步通知。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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