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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杨宏勇被提起公诉的消息 再度引发关注。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中共中央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宏勇并非普通央企管理人员,而是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的“老纪检”。他的落马,也再次释放出央企反腐、纪检系统自我监督持续从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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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勇,1962年9月生,陕西汉中人,研究生学历,军事学硕士学位。其职业经历大致可分为三段。第一段是部队等部门任职,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背景。第二段是纪检监察与巡视系统经历,先后进入中央纪委系统,历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处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级、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中央巡视组正局级巡视专员,并曾担任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副组长。
第三段是央企纪委书记任职经历。2018年8月起,他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同时兼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2024年10月,其被免去职务并退休。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杨宏勇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包括: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搞公款吃喝,违规拆分出访团组并延长出访期限;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牟利;插手所在企业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特别指出其“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并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收钱敛财工具。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此案显示纪检监督正“刀刃向内”。杨宏勇案至少带来三层警示:一是纪检岗位不是“保险箱”。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本应履行监督职责,一旦失守,不仅破坏企业政治生态,也会削弱监督体系公信力。二是央企重点领域风险仍突出。通报提到项目承揽、职务晋升、企业经营活动等环节,说明工程建设、采购、人事任用仍是廉洁风险高发区。三是退休不等于安全落地。杨宏勇2024年10月退休,2026年1月主动投案,说明离任审计、倒查追责和“退而不休”治理正在持续深化。
目前案件仍处于司法程序衔接阶段。检察机关将依法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结果将决定其最终法律责任。对能源装备、央企治理和纪检监察领域而言,该案也提醒企业必须把“关键少数”监督、纪检干部监督和工程项目监督进一步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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