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5日讯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5年5月,临沂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选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13个入企频次高、民生关联强的执法领域先行先试。今年1月,这项工作作为全省唯一,被确定为司法部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被市委列为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标志性工作之一。目前已有49万家企业纳入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受到司法部、省委改革办肯定推广。临沂市司法局在试点基础上,结合监管实际,对去年出台的《办法(试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牵头起草了《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上升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于2026年10月20日正式印发。据了解,《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共23条,第1-5条,规定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主体与对象、分级分类的定义、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等内容。第6-11条,规定了分类依据、分级标准、动态调整、公开公示、异议申诉等内容。第12-15条,规定了差异化监管措施、频次设置、监管方式、平台建设、全过程监督等内容。第16-18条,规定了分级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鲁执法”平台的应用,与信用评价结合等内容。第19-22条,规定了宣传解读、追责免责、政策衔接等内容。第23条,规定了文件施行时间。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雪霏 实习记者 刘枭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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