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老姐们,今天说个让人听完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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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的人以为自己在“伸张正义”,收钱的人把他们当成了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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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咱不光是看笑话,我想跟老伙计们掰扯掰扯,这四千零五十块钱背后,是一条什么样的链条,以及那个带头收钱的人,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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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这笔钱的来路说清楚。
据律师晒出的聊天记录,群里的组织者以“打印材料、跑腿取证、举报经费”为名,向群成员发起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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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款的口径说得清清楚楚:这钱用来取证、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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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钱到账之后,没有发票,没有材料,没有一张跑腿的车票,群主直接拿去下馆子、吃喝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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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安明的判断很直接:打着举报旗号收钱自用,虚构资金用途、隐瞒真相,让出资人基于错误认知交钱,涉嫌诈骗罪。
就算金额够不上刑事追责,治安管理处罚也跑不掉,涉案钱款应当返还给出资的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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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这四千多块钱是为什么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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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黄的?不是他唱得不好,是有人在背后盯着。
据看看新闻、大皖新闻的报道,黑粉建了多个百人微信群,群名带着明显的攻击性,叫“扒朱”“打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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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在群里放话,不取消就到现场“拿炮轰”,主办方怕出事、怕舆情,宁可赔违约金也要撤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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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从来没有官方盖过章的帽子,被几百号人拿着同一套话术,从一个城市追到另一个城市,把演出电话一个一个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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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里头有一笔账,值得咱们算一算。
人民日报客户端十月三十号的评论里引了一个数字:短视频平台上,二十五块钱可以举报一个账号五百次,一千二百块钱能让一个账号“消失”。举报的门槛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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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安明管这套操作叫“软暴力”:捏着假事实,组团反复打,把正常演出一个一个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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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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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写了,手印按了,消停了三个月,又回来了,二零二六年的这几个核心组织者里,还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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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林斐然分析过,这种庭外承诺书没经过法院司法确认,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可它在民事上有个用处:能锁定前序侵权事实,对方在承诺不再侵权之后短期内又干同样的事,主观恶性明显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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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按了手印的纸,管不住一个人,那法律能不能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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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徐州法院判过一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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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侮辱罪加诽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当庭收监,判决书写得清楚,“私生子”“出轨”那些传言,全是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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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判决刚落地,新一轮举报又起来了,这回换了个打法:不剪视频了,改打电话。
剪视频费时费力,还得担刑责,打电话举报,成本低,见效快,一个号码拨出去,主办方就得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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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老姐们,我说这事儿,不是要替谁喊冤,大衣哥唱他的歌,挣他的钱,跟咱的日子没直接关系。
我是觉得,这事儿里头有个东西,咱们这岁数的人一看就明白:举报是给老百姓留的一扇门,不是给谁递的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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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后,如果有人借着“维权”的名义收钱,钱到手进了自己肚子,那这杆旗就彻底成了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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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进去的,往往是最热心的那批普通人,他们相信了传言,出了钱,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结果呢?钱被吃了,群散了,号换了,连问一句的地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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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歌手,被逼到这份上,他能怎么办?
那四千零五十块钱,数额不大,可它能不能被查清楚、能不能有人为此担责,比大衣哥能不能重新登台,更值得咱们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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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问一句:你身边有没有那种,打着“为你好”或者“讨公道”的旗号,让你掏了钱,最后钱不知道去了哪儿的事?后来你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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