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时速新闻报道,近日,山东青岛一顾客称外卖里吃出头发,线上申请了“仅退款”,但骑手杜先生表示外卖几乎已被吃光,而且商户老板是个光头。杜先生感叹“恶意退款几乎没有代价”,再次引发网友对“仅退款”规则被滥用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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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S学好物化生 :本来是保护消费者的一种手段,现在变成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 9岁云童泪洒申城:仅退款本来是保护消费者的,现在被一些人玩成了吃完再退的免费午餐。老板是光头这一下,直接把剧本给戳穿了。 c嗯呀:就老有这种人,网购那个榴莲也是,硬生生抹黑消费者这个群体。 我叫啥,你猜:现在的投诉没得成本,大不了就是不通过,没讹成钱而已,又没得处罚。
11月6日,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张中辉律师解读: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欺诈加不当得利。顾客编造“吃出头发”,骗取退款,属于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商家有权请求撤销该退款行为;同时顾客在未退回商品(餐品已被食用)的情况下取得退款,没有法律根据,属于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商家有权请求返还。从公法层面看,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诈骗行为,可处拘留、罚款;诈骗“数额较大”的,还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笔外卖退款通常达不到刑事门槛,但同一顾客多次、累计骗取退款的,数额可以叠加计算。
外卖消费者恶意退款,在民事责任方面:需退还骗取的退款,赔偿商家因此产生的餐品成本、配送及人工等直接损失;情节严重的,还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行政责任方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诈骗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刑事责任方面,数额累计达标即涉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此外,平台还可依规则对恶意账号采取限制、封禁等措施。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视频 金洁洁
编辑 肖旭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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