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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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日常琐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柔性化解民间矛盾,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
据悉,原、被告在水果店购物结账时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被告持器械将原告殴打致多处软组织损伤。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研判该案虽事实清晰,但双方对立情绪较深,机械判决易留存纠纷隐患。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情理法理相融的理念,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双方暴力冲突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放下对立执念、理性处置矛盾。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经济损失,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群众日常产生摩擦应冷静克制、依法维权,切勿冲动施暴。下一步,阳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矛盾源头化解工作,以温情司法化解民生小纠纷。(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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