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茶里混进石头,本来该把整包茶扔了、把供应商骂一顿、把同批次全查一遍,一点点这波倒好,另辟蹊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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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和仁路那家店,吴先生3月25号上岗,6月25号发现红茶里混着小石子,往上报,区域经理让把茶寄回去;到了月底例会,内部口径更绝,纸片、小石头这类东西,挑出来接着用,再报总部品控。8月2号他再问品控,对方原话差不多就是“有石头有纸条,挑掉继续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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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奶茶的行规本来该是“见异物整包废”,它倒好,变成“见异物拿镊子”,操作离谱到了这种程度,已经不是成本问题,是把消费者当筛子用了。据前员工说,内部回的是“挑出来继续用”;等员工较真去仲裁,又有人提着牛奶跑到福建乡下,找七八十岁的爷爷奶奶“聊一聊”。
更蠢的还在后头,吴先生一查自己合同,正规劳动合同没有,签的是第三方灵活用工协议,社保也没按正式员工那套来。8月5号走人,提劳动仲裁。按他说法,8月13号三个自称门店的人跑到他福建老家,提两箱牛奶,找年近八旬的爷爷奶奶,放他在店里翻茶叶的监控,话里话外“别干不该干的事”、暗指敲诈、还说已报警;同一天在另一家一点点上班的女友被递“个人原因离职书”,不签就连带罚店。品牌方后来回应说上门属实,但叫“协调”,通过镇里、村里联系,态度友好、没威胁,是请老人劝孙子;市场监管9月初查了门店,等正式结果。现在两边各说各话,老人怕没怕、话是不是施压,不看声明看录音、看证人、看谁主动跑人家老家去。你真协调,电话微信不会用?非得提牛奶上门看老人,这操作像协调,更像敲山震孙。
不过劳动仲裁那块反而最清楚,三元区调解书写着3月25到8月5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差额、经济补偿打包,公司一次性付15900元。 注意,这钱不等于“上门没错”,也不等于“茶叶没事”,只等于劳动关系和工钱那点账先结了。食安归食安,找家属归找家属,两块都没因为给了15900就自动清零。很多老板不懂这个,以为花钱消灾、调解书一签全网闭嘴,结果劳动账平了,舆情账炸了,这就是典型用财务思维处理公关危机,用报销单盖臭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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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现原料混异物,上报不理,再对外举报,这叫正当监督,不是违纪。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任何人可举报,第一百一十五条还专门说举报本单位食品安全的,企业不能以解约、调岗、降薪等方式打击报复,举报人信息要保密。
真因为“你多事”把人开了,劳动合同法这边基本往违法解除走:单位要证明解除合法,得拿出规章制度、事实证据、程序证据;开除、辞退、不续合同这类争议,按劳动争议举证规则,单位负主要举证责任。没有法定事由硬开,按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给2N赔偿金;工作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算N、再乘2,满一年一个月N再乘2。吴先生这边如果真是“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因举报被逼走”,走举报路径比走“被辞退”还主动:社保归社保局,合同归仲裁,食安归市场监管局,三条线一起拉,品牌方只拿一包茶的钱是摆不平的。
奶茶行业类似戏码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Shake Shack武汉店前两年被曝过期食材,员工举报后遭开除,法律圈直接点名:以举报食安为由解约,不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那几种法定过错里,就是违法解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拦着不能报复。
还有质检员发现过期原料、先跟主管说不通,发朋友圈曝光,公司拿员工手册“不许在网上说损害公司的话”开人,法院判违法解除、赔5.6万,理由很简单:你卖过期原料本身违法,员工说真话不算损害公司利益,手册不能把法律权利写成违纪。 这类案子有个共性:老板第一反应不是查原料,是查谁说出去的;第一句话不是“立即停售”,是“立即叫他闭嘴”。顺序反了,危机就从小事变大事。
一点点这波公关最亏的地方也在这,6月发现石头,正确动作是整批封存、留样、让供应商出检测、同批次门店排查、有异物的茶全部报废、给监管写说明;如果员工没签正规合同,顺手自查全国门店用工,灵活用工协议不等于不认劳动关系,社保该补补、合同该签签。
它呢,据员工说法,内部回“挑了接着用”,仲裁期间据员工说法又有人跑老家。等热搜起来了,品牌方再发“已接受检查、无问题反馈、上门系协调”,可信度已经被自己前头那顿操作吃没了。
危机公关不是等着火了买灭火器,是平时别在厨房撒汽油。你前面教店员挑石头,后面教法务挑字眼,消费者一眼就看穿:你们不是不会处理舆情,是不想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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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一层说,奶茶品牌现在加盟、直营、第三方用工混着来,总部讲品牌、区域讲指标、门店讲人手,出事互相推。总部说“属地检查没问题”,门店说“听区域经理”,区域说“按品控口径”,品控说“原厂有报告”,一圈绕下来,石头还是石头,责任没人背。注册资本几万、员工七八人的本地运营公司跟总部签授权,真赔钱它赔得起吗?真查食安它能查到供应链吗?
吴先生调解书上签约主体被曝注册资本0、员工7人,这种架构天然适合出事就“门店个例”、火了就“已更换培训”,但互联网不认架构图,只认那杯茶里有没有东西。品牌越大,越不能用小公司当防火墙,消费者喝的是一点点,不是“某三明本地运营主体”。
还有个脏活儿得说透:找家属这招,在老板眼里可能叫“做思想工作”,在舆情眼里就是找软肋。劳动纠纷有仲裁、有法院,不找老人、不找女友、不找同门店压力,走正常程序,啥事没有;一旦绕开当事人、去老家放监控、提东西、带“已报警”这种词,哪怕你自认友好,对方老人受惊、女友被递离职单,舆论天然站弱者。法律上“单纯联系家属”不一定构成骚扰,但是否威胁、是否变相施压,看言辞、看目的、看是否影响女友劳动关系;如果的确因为男友举报把女友劝退、逼签个人原因,那就不是协调,是连坐。
打工人谈维权已经够难了,再拿爷爷奶奶当筹码,这牌子不管茶好不好喝,人品先归零。
对于企业老板来说,员工举报表里有问题,第一反应应该是“谢谢提醒、马上停、马上查、查实重罚供应商”,不是“谢谢提醒、马上查是谁说的、查完让他走人”。解决报问题的人,问题不会消失,只会上网。
这事儿最后怎么收,不看一点点发几条声明,看三样:三明市场监管对红茶异物同批次怎么定性、对“挑出继续用”的门店和品控怎么处罚;公安或街道对上门找老人那次有没有笔录、有没有录音印证;吴先生女友“个人原因离职”是不是受举报牵连,受牵连就另立一案要恢复或赔偿。三样有一样坐实,品牌方再发“个别门店、已培训”也没用。
一点点这次的事,看着是一包红茶里有石头,实际上碎的是一整条连锁品牌的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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