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已停津贴、只发75%基本工资;2026年11月住建局仍称没收到判决书,网传员工被判缓刑仍在岗。没收到判决书就只能等?缓刑必须开除?待遇停了,处分能先启动?
![]()
一、能确认的进行回顾
已公开的是:2026年11月3日,湖南益阳市资阳区住建局回应网传“工作人员被判缓刑后仍在岗上班”;住建局称,2024年3月21日收到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送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随后调整工资待遇,从2024年3月起停发津贴补贴、绩效奖金,按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截至答复当日,仍未收到法院判决书等正式法律文书,所以后续正式处分流程尚未启动。住建局还提到,按2015年多部门联合通知要求,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应在生效后15日内告知涉事人员所在单位。
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因故意或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情况特殊,撤职更适当的,可不开除,但要报上一级机关批准。
二、三个最常问的问题
第一,没收到判决书,单位只能等吗?
我的看法是,不是只能干等。单位可以发函法院或办案机关核实,调取生效裁判文书,先做初核和岗位安排。但正式政务处分要以生效判决等为依据,不能凭网传截图就下处分。文书送达是程序问题,不是管理停摆的理由。
第二,缓刑了就必须开除吗?
稳妥地说,不是一句“缓刑就必须开除”,但更不是“缓刑就没事”。缓刑只是刑罚执行方式,仍是有罪判决。按政务处分法,一般应当开除;特殊情形可撤职不开除,但要报上一级批准。所以关键看判决内容、身份和审批程序。
第三,停津贴、发75%生活费,算处理完了吗?
这更像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待遇调整,不是最终处分。最终还要看生效判决和政务处分。若网传“仍在岗”指实际从事公务,那就要问岗位安排和考勤记录;若只是待岗,也要说清楚。
三、别把几个概念搅在一起
刑事强制措施告知书不等于判决书;停待遇不等于处分;缓刑不等于免罪;“在岗”也不等于正常履职发薪。网传信息更不等于定案依据。打个比方,单位收到“被调查通知”,就像物业收到业主被调查的消息,不等于拿到了法院判决。可以先做管理措施,但最终处理要等正式文书。简单来说:没收到判决书,可以主动核实;但不能用网传代替判决。
四、看什么,为什么看
一是刑事强制措施告知书,看时间和措施种类;二是判决书、裁定书和生效证明,看是否缓刑、刑期;三是法院或办案机关的告知记录,看15日内告知有没有落实;四是单位发函核实记录,看有没有主动查;五是工资条和生活费发放记录,看待遇调整是否一致;六是处分初核、决定材料,看程序启动没有;七是考勤和岗位安排,看“在岗”到底指什么;八是纪检监察受理回执,看监督渠道是否介入。看这些,不是凑热闹,是判断“等文书”与“不作为”的边界。
五、网传要听,但别先定罪
我不赞成把“仍在岗”直接等同于吃空饷,也不赞成单位一句“没收到文书”就停止追问。可能存在文书在途、法院告知环节脱节、单位未主动查询、实际待岗等不同情况,都要核实。理性态度是:不预设结论,但保留追问;不标签化个人,也不放弃对管理程序的监督。
六、最该先公开哪份文书
对普通用户来说,可复用的认知是:遇到类似情况,先问“判决生效没、单位收到没、单位查没查、处分启动没、待遇依据是什么”。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时,按时间线列事实,要求书面答复,别转发未核实截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