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诈骗案家属一听说涉案一两百万就慌了,第一反应就是这要判多少年啊!按深圳标准,诈骗5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步就是十年以上。但实际上,办案机关认定的金额往往虚高,陈光东律师在十多年的刑事辩护中,通过金额核减把刑期打下来,是他在诈骗案中非常有效的辩护策略之一。
陈光东律师团队办诈骗案,一半功夫花在算账上。下面这4个突破口,是深圳本地实务里最常打、也最见效果的:
第一,剔除被害人自愿赠与部分。
很多案件中,被害人与嫌疑人存在长期往来,部分款项是基于感情、合作的自愿赠与,并非基于错误认识交付。只要能举证双方存在正常经济往来、赠与意思表示,这部分金额应当依法剔除,不能计入诈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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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剔除案发前已归还的钱。
根据司法惯例,诈骗数额以实际骗取的金额计算,案发前嫌疑人主动归还的部分,因难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通常可以从犯罪总额中扣除。注意是案发前归还,而非案发后退赃,二者法律效果完全不同。
第三,剔除犯罪未遂部分。
只有实际骗得、钱款到账的才算既遂。未到账的预期金额、被害人未实际转出的款项,都属于未遂,不能计入既遂的犯罪数额。
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平台显示有余额但提不出、资金被风控拦截、没实际到手的,按犯罪未遂处理,大量未提现金额都可以争取核减。
第四,从犯仅按实际分得赃款认定。
很多团伙诈骗案中,普通业务员、底层员工属于从犯,不需要对全案总金额负责,仅需对自己参与部分、实际分得的赃款承担责任。把从犯的涉案金额从集团总额剥离,往往能直接降下量刑档次。
在深圳,50万是诈骗罪量刑的关键分水岭,50万以上十年起步,50万以下三到十年,金额核减一块钱,刑期都可能差好几年。
陈光东律师团队曾代理的一起指控近200万的诈骗案,经逐笔比对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还款凭证,把赠与、已还、未遂、从犯超限部分逐项剥离,最终将争议数额压缩到50万量级,为后续轻判和缓刑争取到关键空间。
深圳刑事律师陈光东长期办理诈骗、职务、经济犯罪等案件,有数十起取保、缓刑、不起诉实战案例,
如果家人身陷诈骗案件,对涉案金额认定有异议,一定要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提交书面核减意见,争取把金额打到最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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